在全国两会期间,全国人大代表、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行长付喜国提出了一项重要建议,旨在完善存款保险制度,并强化金融稳定法等相关立法。
付喜国强调,为了更有效地维护金融稳定,应该在金融稳定法中加强存款保险机构的专业化和常态化处置职能。这要求赋予存款保险机构必要的处置措施,以便在出现金融风险时能够迅速、有效地采取行动。
此外,他还建议加强存款保险的早期纠正职责。通过建立具有硬约束的早期纠正制度,可以确保金融机构在风险暴露初期就得到及时纠正,防止风险进一步扩散。
付喜国还指出,为了更好地识别、发现和处置风险,应明确存款保险监测预警机制,并拓展存款保险机构直接收集投保机构信息的范围。这将有助于风险的早期发现和处理,从而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。
同时,付喜国建议在修订人民银行法、商业银行法、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、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时,从不同角度完善存款保险制度。这将有助于体现存款保险的专业化和常态化处置职能,并确保存款保险制度与企业破产制度之间的顺畅衔接,从而健全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。
这一建议的提出,体现了全国人大代表付喜国对金融稳定和存款保险制度的高度重视。通过完善相关立法和制度,我们可以更好地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,保障广大储户的权益,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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